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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公积金缴存基数
截至2024年,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(自然年度)的月平均工资确定,并需符合当地规定的上下限标准。具体如下:
一、缴存基数范围(以2023年度数据为参考,适用于2024年度缴存)
最低缴存基数:通常不低于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。
肇庆市目前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:
端州区、鼎湖区、高要区、四会市:1720元/月
广宁县、怀集县、封开县、德庆县:1550元/月
(注:部分地区可能按此设定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,但实际执行中,部分单位可能统一采用全市统一最低基数,建议以公积金中心最新通知为准)
最高缴存基数:一般不超过肇庆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。
根据广东省及肇庆市统计公报数据,2023年度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通常为28,212元/月(该数值基于2022年肇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约112,848元计算得出,即112,848 ÷ 12 × 3 ≈ 28,212元)。
二、缴存比例
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%、不高于12%,且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。
具体比例由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。
三、举例说明
若某职工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8,000元,则2024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为8,000元。
若单位选择缴存比例为10%,则:
单位月缴存额 = 8,000 × 10% = 800元
个人月缴存额 = 8,000 × 10% = 800元
合计月缴存额 = 1,600元
四、注意事项
1、每年7月左右,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发布新一年度缴存基数调整通知,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数申报和调整。
2、缴存基数一经核定,在一个缴存年度内(当年7月至次年6月)不得变更。
3、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,以其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。
五、查询方式
官网:[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](http://zjj.zhaoqing.gov.cn/ggj/)
咨询电话:0758-12329(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)
线下:前往肇庆市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咨询
建议关注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年度调整通知,以获取最准确的基数上下限和政策变动信息。
🕐 2025-11-26 15:1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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