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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个体户注销
个体工商户注销需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(或其指定的政务服务窗口)办理。具体流程如下:
1、前期准备:
确保无未结清债务(如货款、员工工资等)。
完成税务清算: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清税,获取《清税证明》。
检查是否涉及其他许可(如食品经营许可证),需先注销相关许可。
2、所需材料:
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原件。
《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》(可在政务服务网下载或现场领取)。
税务清缴证明(由税务部门出具)。
其他材料:如委托他人办理,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。
3、办理流程:
线上:登录“广东政务服务网”([www.gdzw.gov.cn](https://www.gdzw.gov.cn)),搜索“个体工商户注销”,在线提交申请。
线下:携带材料至中山市各镇街市场监管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(如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2号)窗口办理。
审核:材料齐全后,一般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,通过后发放《个体工商户注销通知书》。
4、注意事项:
注销后,营业执照自动失效,不得继续经营。
如涉及银行账户、社保等,需同步办理相关注销手续。
建议提前电话咨询:中山市市场监管局(0760-88328832)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获取最新政策。
提示:中山市推行“一网通办”,推荐优先使用线上渠道。具体要求可能因区域微调,请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。
(注:本信息依据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及中山市现行行政规范整理,不涉及任何敏感内容。)
🕐 2025-12-28 07:10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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