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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丰县个体注销
在新丰县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,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:
一、所需材料
1、《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》
(可到当地市场监管局领取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模板)
2、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
3、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
(若已办理税务登记,需先完成税务注销)
4、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5、公章(如有)
6、其他相关材料
(如涉及债权债务清理、法院判决等特殊情形,需额外提供证明文件)
二、办理流程
1、税务清算
先到税务局办理税务注销,取得《清税证明》。
2、提交申请
携带上述材料到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(原工商局)窗口提交注销申请。
3、审核与公告
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,符合条件的将公示注销信息(部分地区需公告45天)。
4、领取注销通知书
公示期满无异议后,领取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,完成注销。
三、注意事项
线上办理: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商通APP提交电子材料,减少跑动次数。
法律责任:注销后,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终止,但经营者仍需承担注销前的债务责任。
逾期风险:长期不经营未注销可能导致被列入异常名录,影响信用记录。
四、联系方式
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地址: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8号
咨询电话:0751-2289XXX(建议提前拨打确认最新政策)
建议提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(https://www.gdzwfw.gov.cn/) 查询最新办事指南,或直接致电当地市场监管局咨询,确保材料齐全一次办结。
🕐 2026-02-17 20:36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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